鯨豚救援
1. 落實「現場救援」並精進與改善現場評估與處置與後續救援相關工作:
對於擱淺之鯨豚或海龜類等海洋保育野生動物,除了進行第一時間與相關執行與協助單位聯繫並及時前往擱淺現場,協助現場處置、後送過程、收容及救護等後續工作,並妥善進行照護;同時於照護期間建立動物於復健過程與病情歷程之詳細記錄。協助海龜救援部分則於接獲通報、前往擱淺現場後,量測動物基本數值並與獸醫師聯繫,進行現場評估是否可立即野放或需短時間送至鯨豚中心之水池收容觀察生理狀況;如評估必須長時間收容與救援,將協助將海龜後送至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進行後續之收容與照護(以上處置皆於主管機關同意後執行)。每執行完一次現場救援任務,將會執行工作會議討論當次作業狀況以及調整需精進之事項。
2. 拓展海洋非哺乳類保育生物之保育相關方針
(1) 成大鯨豚中心團隊深耕於海洋保育野生動物救援與長期關注海洋保育相關議題,團隊延攬海洋生物專長人才,2023年成功引介全台唯一鱟專家楊明哲博士,於本校生命科學系玉山學者五條堀孝教授團隊任職博士後研究員。
(2) 2023年8月於台東海岸際死亡擱淺之保育類鯨鯊,本校鯨豚中心團隊及協力廠商出動重機械及車輛,整隻帶回本校鯨豚中心,進行後續處理。同月偕同海洋生物博物館、台灣博物館專家學者會勘討論鯨鯊後續處理事宜,為學術研究及教學用途之需,擬與海洋生物博物館共同製作鯨鯊標本。
3. 強化救援動物之生理檢測與疾病篩檢、血液及寄生蟲之疾病監控
(1) 鯨豚進入救援池後,與獸醫團隊合作進行加強動物之生理檢測與鯨豚和海龜等野生動物疾病篩檢,預防是否人畜共通傳染性疾病之虞。
(2) 進行血液及寄生蟲之疾病監控,並與獸醫學系研究單位合作,進行臨床診斷及疾病控制。
(3) 協助海保署進行鯨豚樣本取樣保存,並配合海保署指定地點進行典藏管理,供國內外學術使用。
4. 落實保存檢體與建構救援動物相關資料規範
(1) 救援動物相關資料之保存將依主關機關訂定之「利用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相關規範執行。
(2) 救援動物檢體取樣則遵循海洋類野生保育類生物之規範,確實將處理、須保存或具後續分析和研究之相關檢體資料,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5. 培訓專業人才及推廣海洋生物保育與永續海洋至社會大眾
(1) 於本校鯨豚中心環境教育場所南瀛保育教育中心成立,除場域認證外並積極培訓專職工作人員,鼓勵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申請環境教育認證人員。
(2) 藉由鯨豚骨骼標本為主體並設計海洋環境教育相關課程引領參訪民眾由鯨豚演化漸進式地將人與海洋的鏈結與海洋永續概念推廣至社會大眾。
(3) 運用實體救援案例分享與模擬演練方式向民眾傳達如何進行海洋野生動物救援與其中所獲得之成就感和所面臨之難處,以此達到宣導海洋保育的重要性以及同時積累志工團隊之量能之目標
(4) 結合本校永續跨領域整合型計畫,以臺南在地觀點與獨特的人文時空出發,將在地人文知識與走讀型的高等教育課程鏈結,讓學生走出校園藩籬的同時,與當代都市的脈動緊密結合,培養學生的在地關懷,應用與實踐跨越學科的社會價值。並以此為契機,促進活化產業,加速都市與地方發展,來扣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6. 深化海洋哺乳類生物救援知識和通報流程教育訓練於救援相關夥伴與社會大眾
(1) 協助主管機關與第一線海巡單位、縣市相關業務人員,辦理「通報流程教育訓練」與「海洋野生動物救援基本處理原則」課程。
(2) 藉由民眾參訪南瀛保育教育中心,由淺入深地從海洋保育觀念延伸至如何於實務面上協助擱淺任務的進行,並藉由模擬演練方式向民眾傳遞如何進行通報流程。